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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七日臺北報導】「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案將強迫勞動範圍擴大, 將於 113 年元旦上路,勞動部近日參考 ILO(國際勞工組織)強迫勞動指標,翻譯並編制「禁止 強迫勞動參考手冊」,提供「第一線」刑事執法人員、勞動檢查員、工會幹部、NGO 工作人員 及其他人員等,有效辨認可能處於強迫勞動狀態。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說明,人口販運防制法經修法有將強迫勞動的相關樣 態明確規範,而且都涉及刑責,除了比較嚴重的像是行動限制、凌虐逼迫等較明顯樣態外,其 他樣態第一線人員可能在辨識強迫勞動時會有猶豫。

黃維琛指出,勞動部這次將國際勞工組織所訂定的強迫勞動指標進行翻譯並製成手冊,包含 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 發薪資、抵債勞務、超時加班、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共 11 項指標,另手冊有附錄我國相關法 院判決。

黃維琛強調,在某些案例中的特定情形下,僅有單一指標出現就意味有強迫勞動,但也有些 案例必須要多面向、多角度評估這些指標,才能辨識強迫勞動,如超時加班單一樣態並非就是 強迫勞動。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